喷花类、旋转类、吐珠类、线香类、小礼花类、烟雾类、造型玩具类、火箭类等产品在燃放时都具有花色美丽,色彩斑斓、小巧玲龙、品种繁多、燃放简便、价格便宜等特点,深受少年儿童的喜爱。而礼花弹类、组合烟花类等产品又适合节日、庆典、焰火晚会等燃放。通常这些特殊新产品燃放所产生的各种光与色的变化形成声色俱佳、变化万千、绚丽多彩的美丽图案,使人民群众看了赏心悦目,增加了节日和庆典的欢乐气氛,丰富了人们的生活情趣,增强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热爱的凝聚力。
烟花爆竹生产的基本原则就是利用烟火药(烟火剂和黑火药)引燃(或激发)主体而产生人们预想的各种色、光、声响、运动、图案、烟雾等效果,代人们观赏的火工产品。也就是最终实现可燃眉之急物与氧化剂混合后的燃烧与爆炸。生产烟花爆竹是为了最终新产品在使用时燃烧和爆炸,而生产过程中又要严格控制不让其燃烧,矛盾的处理就是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安全管理和控制,在保证花炮工艺制作的同时,又要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使之按照人们预想的结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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