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于杰)上世纪80年代,我国著名钞票制版雕刻大师吴彭越将其父、我国第一代钢版雕刻大师吴锦棠收藏的825枚价值连城的中外邮票、画册捐献给国营五四一厂(北京印钞有限公司的前身)。吴彭越的弟弟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这套藏品。宣武法院审理确认赠与行为无效,但是因侵权时间超过20年,驳回吴彭越家人要回藏品的请求。昨天记者获悉,吴彭越家人已提出上诉。
1966年,吴锦棠去世前,将一批邮票和画册交由吴彭越保管。据吴彭越的弟弟吴彭友回忆,其父曾多次要求儿女将这批藏品世代相传,如果要处理必须经家族协商。
1987年,已退休的吴彭越将这批传家宝捐给国营五四一厂。2006年,在吴锦棠老人40周年忌日上,吴彭友才得知传家宝被捐赠一事,他要求哥哥找北京印钞有限公司将传家宝退回。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吴彭友于2007年底将哥哥和北京印钞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索回传家宝。
2008年10月,宣武区人民法院判吴彭友诉讼无效。后者不服,于同年12月向市一中院上诉,案件被打回宣武区人民法院重审。在此期间,捐赠者吴彭越去世。吴彭越在去世前曾向法院表示同意吴彭友的诉讼请求,称当年自己的捐赠是因“受文革迫害较深,胆小怕事,不是本人真实意愿”,要求北京印钞有限公司归还传家宝。
2009年12月,宣武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捐赠的邮票和画册属于吴家共有财产,吴彭越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物,属无权处分,因此其赠予行为无效。同时,法院驳回了吴彭友要求北京印钞有限公司归还藏品请求,理由是被侵犯的时间已超过20年(依据民法通则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庭审时,北京印钞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告诉法庭:吴彭越所捐献的欧洲风景名画雕刻选集、邮票已下落不明,但是并未提供相关证据。吴彭越的儿子吴庆云等人认为这是对方不肯退还藏品的说辞。
目前,吴彭友再次向市一中院提起上诉。
■人物简介
吴锦棠我国第一代钢版雕刻师。据《凤凰周刊》报道,1914年,吴锦棠等人雕刻出钢凹版钞票:殖边银行兑换券,这是我国第一次独立雕刻印制出的钢凹版钞票。
吴彭越生于1922年,卒于2008年,北京印钞厂高级工艺美术师,钢版雕刻大师,印刷界最高奖“毕昇奖”得主。吴彭越是第一至第四套人民币的主要设计者和雕刻者,完成16张人民币、22枚邮票和外汇券、国库券、粮票等原版雕刻工作。第二套人民币贰元券“延安宝塔山”,第三套人民币中的拾元券“人民代表大团结”、伍元券“炼钢工人”等形象出自吴彭越之手。
■传家宝简介
内刊印证藏品为珍品
吴彭越的儿子吴庆云说,这批藏品价值亿元,其中邮票5册,共825枚,几乎囊括了20世纪初世界上所有的珍贵邮票。除了200多枚极其珍贵的无齿孔邮票,还包括一元、五元、十元和百元4种面值的大清银行兑换券(即后来所说的“大龙票”)。藏品中的欧洲风景名画雕刻选集《钻石般美丽的欧罗巴》,是吴锦棠1918年购买的,里面汇集了当时欧洲著名钢版雕刻家的得意之作,也是价值连城。
据五一四厂当年的内部刊物《钟声报》记载:“……吴彭越将其父子两代数十年来精心收藏的一批雕刻凹印珍品无偿捐给北京印钞厂……其中尤为珍贵的是至今世界仅存的一张原版印样未发行的无齿孔邮票。这批珍品,不仅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也是钢版雕刻事业的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