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
香港媒体称其利用职权“吃”艺人酬劳
震惊娱乐圈的TVB总经理陈志云贪污案进入第四天,陈志云上周五取保候审以后未再露脸。昨日,香港媒体对他的贪污案进行大揭秘。据报道,陈志云这些年来年薪高达450万港元。
贪污只为男助理?
根据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2008年年报资料,自2004年升职为业务总经理的陈志云,若按年薪约400万港元至450万港元估计,他的收入在TVB排在第二名,5年多来单是薪金已超过2000万港元,加上他平日出席商业活动及当其他公司股东获得的分红,他的总收入十分可观。
香港廉政公署指出,陈志云涉嫌收取利益以令男助理丛培昆的公司取得外判合约,另涉为“吃差价”而压低艺员出场价。据行内人估计,廉署所指的有关利益相对于陈志云平均每月最少37万港元的月薪,其实只是一个“小数目”。而此次陈志云面临起诉,有法律界人士预计,如果官司耗上两年,诉讼费可高达500万港元,换言之,已被停职的陈志云一旦被起诉,损失将会非常惨重,所以他的贪污动机有些让人看不懂。不过香港媒体分析说,陈志云以身试法完全是因为想帮自己的男助理丛培昆上位,让其所开的娱乐公司能够顺利运行。
利用职权让艺人零酬劳
廉署调查陈志云等人涉及的贪污案,部署超过三个月,调查人员曾经出动俗称“狗仔队”的情报人员监视目标人物,并在TVB管理层配合下,成功搜集到有力证据,包括有人未经正常招标程序,将服务合约外判予亲信开设的公司,估计涉及的款项高达千万港元。
廉署还指出陈志云利用职权向艺人压价从中赚取中间利润。昨天记者从TVB内部了解到,艺人接洽工作需经过TVB的三重程序,先由经纪人出面接洽,再由经纪人主管审批,最后把有关合约交TVB法律部批核。由于TVB的经纪人没有利益分成,拿的是固定工资,所以合约价钱咬得很紧,一般不会打折,而陈志云利用自身的关系可以让TVB艺人以友情价出场。内部人士透露,去年的《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出席的艺人只象征式收取100港元至数百港元不等的演出费,疑遭“吃差价”。此外,丛培昆制作公司举办的商场及剪彩活动,陈志云从中吃差价,即主办单位及赞助商出高价邀艺员出席活动,但艺员最终只能收取出场费的一至五成,部分更不获酬劳,但怯于高层的权力,人人敢怒不敢言。
据知情人士透露,TVB所有职员或高层收受的礼物价值不能高于500港元。不过,陈志云每当大节日、生日或搬家,却收到超万港元的名牌包包、新款手机,甚至现金。送礼人的方法也层出不穷,有人为避免落人话柄竟以家中的名贵水晶灯或新款皮鞋不合用为理由。陈志云每年生日必大搞派对,旨不在庆祝,主要就是借机收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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